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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違規 住改商政策應有延續性



  100平方米的房子如果擅自住改商,每天或面臨5000元的罰款,罰到改正為止。近日《廣州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接受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 議,一審稿對擅自改變建築物及建設單位不公示施工許可等行為改為按日處罰:"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每日每平方米50元的罰款。"

  時至今日,住改商在廣州已經遠非單純的經濟問題,消防安全是否過關,擾民現象能否改善,都成為政府制定住改商政策不能忽視的因素。此次《廣州市 城鄉規劃條例(草案)》一審稿對擅自住改商施以重罰,擺明態度是一件好事,讓那些還有意試探的人們趁早打消瞭念頭。然而,一旦這樣的重罰措施最終審議通 過,在具體執行時又存在一定難度。怎麼查處?誰來罰款?逾期不交有什麼強制處理措施?隻有將這些問題都考慮到位,才能將重罰從紙面上落到實際行動上。此 外,俗話說"兵貴神速",查處違規住改商也不能拖拖拉拉。須知住改商大多都有連帶示范效應,一傢不查,第二傢很快就出現,一旦成行成市再查處,無疑更加耗 時耗力。

  具體到廣州來說,住改商某種程度上也是歷史遺留問題,一定時期內對解決就業、活躍經濟起到瞭一定作用,但隨著城市的發展,其積極作用已經越來越 小。相反,周邊住戶對其噪音、污染投訴越來越多,安全隱患也不容忽視。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要一邊消化存量,一邊控制增量。要消化存量無非兩條路徑,其 一是等待其自然消亡,但過程太長,也難以解決近期周邊住戶的投訴;另外一種則是通過法律法規的修改,強令經營功能退出,但這又可能牽涉到經濟補償等問題。 總之,兩者各有利弊,政府應好好權衡。相比之下,控制增量比解決歷史問題更容易入手一些。從規劃、工商登記等途徑卡緊住改商的口子,並不難做到;重罰一旦 落地,也是整治違規住改商的一記重拳。

  但無論是消化存量還是控制增量,政策的延續性至關重要。回顧廣州歷來關於住改商問題的態度就可發現,該松綁還公務員貼心相貸是該限制我們曾走過一條反反復復的曲折道路,住改商在政策變動的夾縫中得以成長。要真正解決這一問題,除瞭重罰,更需要一以貫之的政策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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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y.house.sina.com.cn/news/2014-05-01/075727130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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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shin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